果真是亮点。
这样,吉他就不会太单调。
“欸?和吉他一起的组合,会不会奇怪了一点?”阿齐抬起头来问。
“可以一试喔。”陆屿光走过去,在谱子上直接和阿齐比划起来,“……像这里,你可以直接降半调,到这里的时候,口琴就直接进来……”
看着陆屿光和阿齐讨论地正热烈,阿泽从包里掏出一对鼓棒,封套都没还拆,丢给阿森。
阿森一看封套,有些讶异,“ta的?”
阿泽笑了,“看你旧的那两根都快用烂了。换一对吧。”走到桌前,抽出一支陆屿光的七星来抽,拧了拧眉头,“听说很好用,喂,要是你打起来不爽也不许随便给扔了啊。”
阿森也笑了,“谢了。”心想,ta的鼓棒,谁会用得不爽?
而后,每次live都不见他用那对鼓棒。最早阿泽不懂,后来看到阿森每次演出完都会把鼓棒扔向观众,他好像就明白了。不是不喜欢,也不是用不惯,只是舍不得。
很快就要过年。
其实并没有空闲的时间。因为准备专辑的缘故,很多事情要赶。
“顾安打给你过没有?”阿森和阿泽恰好不在录音室,陆屿光抽着七星问身边的阿齐。
阿齐背着琴,“没有欸,”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话说起来,他也很久没和我联系,大概还不知道我和你一起在玩团吧。怎么?”
陆屿光吸了一口烟,叹道,“前阵子,我给他寄过cd,后来他有打给我……他说,他要结婚了,让我春节的时候回去观礼。”
“操。王八蛋!”阿齐停下手里的吉他,骂了出来。
三个人里,阿齐和陆屿光认识的时间最久。自从学生时代,他们就一起参加摇滚社团,一起翘课,一起挂科,一起补考。他知道他所有的事,包括顾安。
“还观礼?观毛礼!”阿齐有些生气,一直在骂。
“喂,你也别这样说他啊。”陆屿光夹着烟。
“靠,你还帮着他?他他妈被甩的时候才知道来找你,其他时候,他什么时候鸟过你?那时候他还三好呢,还先进呢,我呸——爷早看穿了!”
被阿齐说地一句话都反驳不了。
“你不会真要回去看他结婚吧!?”
陆屿光拧掉烟,“行了阿齐……那些个破事儿,我早忘光了。”
“屁——”阿齐有些跳脚,“你心眼比哪个都牢,爷我还不知道你?”
“行了,我知道。我是想回去一趟,但不是为这事。”
“一共两天的假,也不知道你飞来飞去瞎折腾个什么劲。得,反正你的事我死活管不了。”
“你什么时候变那么啰嗦了,嗯?”陆屿光上去勾住阿齐的脖子,“知道你这么说,也是为我。”
阿齐笑了,露出平日里嬉笑的模样来,“喔,算你还有良心,知道我疼你。来,给小爷我笑一个。”
陆屿光给他肚子上就是一拳,佯装鄙夷的模样,“死远点死远点。”
这世上最幸福的,莫过于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最喜欢的事。
s时期的乐团总是这样,虽然不是大红大紫,但却能够最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音乐。
跟随一个地下厂牌,游走在各个l间做演出。所有名利的帽子都没有扣上来,所以开心地像飞。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所以才希望快乐的时光,可以被无限拉长。
16
『我在没有雾的伦敦,想念你。』
那是一月末尾的伦敦。
雾都不再是大雾弥漫,然而中世纪的繁复建筑像是能够撕开天空伤口一般,依旧棱角可见。
天空是灰蓝色的,阳光并不充足。街衢被皑皑白雪覆盖,看上去冰凉地没有生机。
行人不多,大多是埋头在风雪中沉默行走。路上满是老式汽车碾过所留下的车胎印记。
孤身一人来到这个国度,这个城市,只是一种冲动。也就是抱着一个严肃而又有些可笑的决心,来到伦敦。
记得刚从w机场出来,看到22磅的hexpress望而却步。最后选择搭乘地铁。
语言,住房,兼职,这些等等都是问题。起初的一阵子,他暴躁地整天把“操你妈”挂在嘴边,即便这样,还是没有人能听懂,他忽然觉得有点寂寞了。
后来,终于在一家规模还不算小的发型行找到工作。从最基本的开始做,然后才做发型助理。除此之外,为了赚取生活费,还必须在餐厅打工。因为他的臭脾气,曾经被fire掉好几份工。但是那一口脏话仿佛怎么也改不掉。
如今,他在一家中餐馆打工。但因为离工作的地方很远,每天早上得匆匆地起来,坐将近40分钟的472公车,到rk,再转坐。然后再坐相似的路线,去餐馆打工。
每次坐地铁,总会听到独立艺术家在长长的地铁过道里演唱。
他们背着民谣吉他,唱着歌。神情有些孤独。
每次看到,他都会特别想念一个人。
那个人也是这样的,会带着寂寞孤独的表情唱歌。
半年后,或许是因为才华,还因为一些运气,他被邀请进入伦敦一家知名发艺行。而发现他的人,正是当时伦敦名声正红的发型师erd。
或许之前,他真的是被埋没了的天才。然而,世间被埋没了的人那么多,他不认为这样的机会会落到他的手里。而今,他感觉自己的机遇似乎真的到了。
和最初,在s城那个破破的理发店里的自己相比,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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