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一样的小男孩──调皮的笑脸一直定格在十一岁,或许早已永远失去了长大的权力,而他的孪生哥哥,则自此失去了天真和调皮,虽然有时候他们很快乐,虽然大多数时候,她能感到彼此的幸福,但生命的裂痕始终横在他的十一岁,他永远不能忘记,从未释怀。
办公室的门被刷开的时候,庄奕有些诧异地望过去,进来的是她的老板陆林,他刚满三十岁,是纳斯帝国第三大财团陆氏的三公子,大学毕业就到布津帝国做生意,不到十年光景,打拼出了几十亿的身家,庄奕现在的职位相当于总裁助理,她连忙站起来,跟对方打招呼。
陆林的名字容易让人联想起梁山的绿林好汉,但他其实是个非常温文的贵公子,个子刚刚1米75,庄奕穿高跟鞋的时候,两个人几乎一般高,但身材比例相当不错,配上几万块的手工西装和超薄的劳力士白金表,也颇有些玉树临风的感觉。他的相貌自然没法跟苏朝宇那种百里挑一的比,五官单看都非常平常,但组合在一起却让人看着很舒服,笑起来的时候有种春风拂面的幻觉。
此时的陆林并不像平时那样拿着文件行色匆匆地直接扎进他的总裁室里面,而是停下来很惊讶地望着庄奕,毕竟是周末。庄奕也很奇怪,她的老板手里拿着一支火红的桃花,半边怒放半边含苞,随意地倚在对面的办公桌上,笑得云淡风清,他注意到她的表情,然后抚弄着手里的桃花说:“本来是回来拿周一要见的客户资料,路过机械工程研究所的大院,才发现桃花已经开得这样美了,就隔着墙折了一支。”说着直接插进庄奕桌上的笔筒里:“送你春光。”
庄奕笑,把那枝花还给陆林,说:“洋鬼子又滥用美丽词语,会被人当成流氓的。”
陆林习惯性地碰了个软钉子,他红着脸揉揉鼻尖,说:“你忙吧,我还有会。”说完就走,三步两步就消失在他的总裁室里。
庄奕仍然拿着那支桃花,火红火红的盛开着,她舍不得扔又不想拿着,顺手就插进隔壁秘书的花瓶里,坐下来工作的时候却又心神不宁。她和苏朝宇一样,从小身边就没断过勇敢的腼腆的美丽的富有的体贴的强势的等等各种各样的追求者,不过两个人始终是高唱主旋律一路走到了现在,她可以非常坦然地给苏朝宇洗沾了各种牌子香水气息的衬衫,苏朝宇也对她抽屉里堆积成山的各类情书视而不见。
只有高三的时候,隔壁三类中学的一个混混大哥爱上了她,每天在学校门口堵她,她和苏朝宇开始都不想惹事,跟班主任请假,提前或者错后回家,后来对方就发展到十来个人从早到晚的蹲守离校的必经之路上。庄奕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下午,春风吹在脸上暖洋洋的,苏朝宇穿了一件高领的黑毛衣,系着她亲手织的围巾,长长的,像是五四时期电影里那样的雪白围巾,学校里的女孩都觉得苏朝宇帅得一塌糊涂,漫画里的男主角看见他都得羞愤自尽。
两个人像平时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春风垂柳,夕阳西下,然后路边窜出十几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来,手里拎着啤酒瓶和板砖,为首的很挑衅地跟苏朝宇说:“滚。”
庄奕知道,因为一头太显眼的海蓝色头发,早在苏暮宇还在的时候,兄弟俩就没少跟看他们不顺眼的高年级学生甚至中学生打架,毕竟是部队大院里长大的,他们俩没少挂彩却也从来没真吃过亏,后来倒有一群低年级的家长暗自授意自家的孩子跟“苏家哥哥们”一起走,以策安全。初中以后,苏朝宇就变得非常沉默和低调,他每周都会练4个小时的空手道,每天早晚都会锻炼至少一小时,但再也没有跟任何人动过手。
苏朝宇把庄奕护在身后,非常客气和礼貌地说:“请你们让路。”
没有人理他,小混混们哄笑着,用难听的字眼辱骂和嘲讽着他的一切。
苏朝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重复:“请你们让路。”
哄笑声更大,头领摇摇晃晃地向他们这里走过来,庄奕的手指紧紧抓着苏朝宇的衣服。苏朝宇眉毛一挑,说:“好狗不挡路。”
头领已经走过来,啪的弹出手里的匕首,在面前晃着,苏朝宇冷然看着他,在对方的手伸过来抓庄奕的时候,用手掌狠狠地剁了下去。
庄奕听到一声惨叫,那个在这一带人人都怕的大哥痛苦地弓下了身子,右手以不自然地形状扭曲着,左手紧紧托着右手,匕首掉下来扎进了自己的脚掌,血顺着灰色的旅游鞋流出来,惨叫声不断。小混混们一拥而上,苏朝宇推了她一把,叫:“找警察来。”然后就和十来个人混战在一起了。等警察来的时候,苏朝宇已经撂倒了所有人,白围巾上都是血,额头上也是,一下子就倒在她怀里了,却还固执地勾起嘴角,露出一排能做广告的洁白牙齿。夕阳西下,英雄救美,街口那棵大杨树的新叶沙沙响着,满街杨花,像雪一样,纷纷扬扬地落下。
第十六章:春光
22岁的庄奕靠在办公室舒适的转椅上长长舒了口气,年少轻狂,幸福时光。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苏朝宇那种开心的笑颜了,微笑里,总有那么一些挥之不去的悲伤,让人看着看着,心都会揪着疼。
“伯母好些了没有?”陆林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来了,站在饮水机旁边毫无心机地问。庄奕一直以母亲病重为由请假和预支工资,两个月前陆林通过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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