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杀人,然而,这一切毫无办法。
就像巴顿说的:让自己的国家永存,哪怕牺牲生命!
“别这么垂头丧气的,校官同志!拿点精神出来!”夏明朗重重地拍陆臻脑袋:“那片子拍得不错,至少比我以前看过的那些好,不过找个乐子而已嘛,要找这么血腥的,烦不烦哪?是嫌我训你还不够吗?”
陆臻一肚子自怜怜人被夏明朗一掌拍飞,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下次请你看周星星!”
“这个好,我喜欢。”
“没品味。”
“你要品味?品味点什么不好?不如回去跑几个五十公里吧,好好品味一下人生。”夏明朗笑容可掬地提议。
陆臻缓慢地挥拳……把方小侯的杀手锏做动作分解……一个一个地往夏明朗身上招呼,两个人玩疯了,旁若无人地在南京东路的人行道上追逐,在人群的间隙中轻盈地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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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头青的上海话为:妈的!老子就是撞你又怎么了!切!你这种乡下人么,撞死活该!
陆臻的上海话:把他做掉!(旧时青帮流氓切口,为居家旅行耍狠暴笑之佳品)
3.
3.
深夜,但浦江的游轮仍然在穿行来去,两岸的霓虹依旧闪烁。
然而天寒似水,外滩的行人寥寥。陆臻趴在江岸的扶栏上,让江风吹散奔跑后身上的热气。
夏明朗双手插在衣袋里,转首间已经看尽了十里洋场的繁华,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上海毕竟是上海,即使喧闹、焦躁、匆忙、怪异,上海仍然是上海,这个魔幻的都市有她独特的魅力。一如这城市中的人,充满了缺点,但有时候却不得不承认,他们活得很有激情。
这地方,是热热闹闹的一锅汤,沸腾得激烈,任何人都像是一滴水那样,在这巨大城市的海洋里失去踪影,却又不自觉地随着这潮汐起伏汹涌。
“其实,我还是最喜欢外滩……”陆臻感慨着,一转身,双手张开:“上海最拿得出手的东西全在这里了。”
万国建筑,陆家嘴,东方明珠,金贸大厦……很多东西,白天与黑夜看时都是两种不同风情,灯光是很重要的,极重要的道具。
“很漂亮。”夏明朗轻轻点头。
“是啊!每次有同学过来,一定会带他们来滨江花园,然后他们好歹会承认,上海这破地方虽然荒得什么都没有,好歹还有一片外滩。”
“你,还是很留恋这里吧?”
陆臻一挑眉毛:“你什么意思?你不留恋伊宁?”
“那不一样,伊宁和上海不一样,伊宁是家乡,上海是一片战场,而你,在这里也可以赢得很好。”
25岁,名校出身,双学士,硕士,青年才俊。
夏明朗仍然记得刚才酒席上的谈笑,陆臻的同学们正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在下雨的日子里出门叫不到车,已经是很要命的经历。他们在讨论着第一辆车应该买马六还是帕萨特,在期待四十岁之前可以开上奥迪的a6或者宝马7字头;他们讨论股票与基金,资本的升值与跌落,风险投资,金融危机;他们讨论春节假期应该到哪里去度过,拉萨的海拔会不会太高,哈尔滨的冰灯会不会太冷了点。
而与此同时,与他们相同出身,才智上比他们优秀得多的陆臻,正在中国西南山区的某个地图上也找不到的地方,日复一日地进行着一些骇人听闻的训练,烈日下汗水从身上流下来,在脚边积成一滩,又或者,手上端着95式突击步枪,一步一步潜行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不知道下一颗子弹会在什么时候,从什么方向而来。
这样的对比太过明显,令夏明朗觉得有点信心不足。
陆臻,与方进和郑楷不一样,甚至与自己和徐知着也不一样。对于他们大部分人来说,进麒麟是人生中最好的选择,步兵的顶峰,而对于陆臻来说,那甚至是个吃亏的决定。
夏明朗从不认为身为军人,就应该无欲无求地为军队奉献而不谈得到,他不止一次地思考过,呆在麒麟,可以让陆臻得到些什么,可是一次又一次,他都觉得理由不太充分。
荣誉?
作为秘密部队,麒麟基地大部分的嘉奖都不能在全军通报。
军衔?
少校到中校,只是一步之遥……这一步,凭陆臻的实力,在哪里都会很快地走过。
磨练?
好吧,如果有人会被传统革命教育洗脑,相信越是艰苦越光荣,那应该会满足于这个理由,很可惜,那不是陆臻。
那么,还剩下些什么?
这个名叫陆臻的家伙,他甚至不好战,虽然他也争强好胜,但他却是真的不好战。他不像陈默那样看到新式的枪械会两眼放光,不像方进那样单纯地相信着士兵的荣耀与杀伐,他甚至不像徐知着那样固执地想赢,夏明朗把一个麒麟基地的底牌掀开洗清重排了一遍,可是那个理由,仍然不够充分。
基地,的确算是一个很诱人的地方,但至少,对于陆臻来说,还不够那么诱人,至少不足以让夏明朗坦然地把这一只鹰长久地留在这片领空里。曾经,他说要在他的肩上加一点沉重的东西,那么加完之后呢?是否应该放手让他翱翔?
为什么,竟觉得惶恐?
“你是指……回家?做个白领?像他们那样?还是,去军委,或者总后勤?”陆臻笑了:“其实,我不讨厌这样的生活,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我可以适应。老实说每一次野外拉练,又热又累的时候我都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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