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大模大样的回了家,进门就有人迎上来嘘寒问暖。友美把他当成老爷子一样尊敬;又把他当成小孩子一样爱护。他伸着两条腿坐在榻榻米上抽烟,袜子前端破了个洞,脚趾头露了出来。友美见了,捧着他的脚就扒了袜子。
第二天早上,袜子补好了也洗好了,两只叠在一起摆在床尾。何殿英已经许多年都没穿过补过的袜子了,这时拿起一只看着细密针脚,倒是觉出了一种新奇的温暖。
然而他是不穿破袜子的,补过了也不穿,因为从小已经穿够了破衣烂衫。
何殿英有些想念余至瑶,可是没有机会前去见他。城里在搞治安强化运动,他忙着抓人杀人,都要杀红了眼。城里运动刚刚结束,他又跑去了文县——乌合之众凑出来的军队,果然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但没有打到游击队,反而是在内讧之时,被游击队抢了军粮。李振成把领头闹事的几个家伙绑起来押进土牢里,等候何殿英来处置。何殿英无话可说,直接召开大会,把这群不老实的东西带到人前,全部斩首示众。
震慑一番过后,队伍里面几名军官私下找到何殿英,见面就是跪下磕头,要入帮会拜他为师。何殿英现在收徒弟已经收到腻烦,本不想要,可是对方把头磕得山响,他没办法,只好就手开了香堂,因为仪式复杂,所以还特地派人去天津接了几名师兄弟过来帮忙。
何殿英在外面忙成一架风车,从早到晚的转个不休。与此同时,余至瑶却是挺清闲。
他已经过了打江山的时候,现在躲在租界地里,正是坐拥金山过好日子。手下人马也是得力,从不让他操心。凭着他如今的实力,只要何殿英不找他的麻烦,旁人就难撼动他的分毫。他想自己大概可以像金茂生那样安安稳稳的威风十几年了——虽然金茂生最后还是横死街头。
转眼到了秋季,凤儿升入中学了。
大概是因为宋逸臣的小太太最近肚皮显了形状,很受重视,所以凤儿的地位便是相应降低了些许。她受不得气,无事时便往余公馆跑,然而见了余至瑶,又依旧是好一阵歹一阵,也不大叫叔叔了,满口就是一个“你”。
余至瑶不和她一般见识,她再怎样气鼓鼓,在他眼中都是小女孩使性子。
在秋高气爽的礼拜天里,他带着凤儿出门去成衣店里做衣裳。两人都该添新衣了,正好在一家店里定制。凤儿先去量尺寸看样子,余至瑶坐在一旁,静静的倾听她和老裁缝讨论今年的摩登款式。
等到凤儿定妥当了,学徒们这才腾出手来招待余至瑶。凤儿自己扯了料子往他身上比量,细细的审视忖度;余至瑶被她摆布的无可奈何,不由得笑道:“不用看了,藏蓝深灰都可以,平时不也就穿这些颜色么?”
凤儿不以为然的一撅嘴:“你干嘛总打扮得那么老气横秋?我们学校里的外国先生,还穿花条子西装呢!”
余至瑶在她的指挥下转了个身:“那不成了滑稽戏里的小丑?”
学徒抱着一卷薄呢子站在凤儿身边,凤儿拉过料子往他背上一蒙:“说说而已,又没让你真穿!”
凤儿做主给余至瑶选定了衣料,又要去起士林吃晚餐。两人坐在雅间里,她挑起一叉子沙拉尝了一口,感觉味道不好,直接向前送到了余至瑶嘴边:“我不要,给你吃。”
余至瑶犹犹豫豫的张嘴吃下,同时心中暗暗笑叹,知道自己以后可不能再把凤儿当成小姑娘来亲热逗弄了。
这一餐里,凤儿几乎没有正经吃东西,每样都是浅尝一口,然后表示厌弃,向前喂给余至瑶。余至瑶对她是恼不起来的,只觉好笑。到了最后,凤儿放下刀叉,打开身边的小手袋找手帕,随口又抱怨道:“这个手袋也是不好,表面珍珠缀得乱七八糟。”
余至瑶低头喝了一口热咖啡:“手袋我不吃。”
凤儿抬头对他怔了一下,随即“扑哧”笑出了声。拿起餐刀作势对他一刺,她低声笑道:“你真讨厌。”
凤儿觉得自己真是爱极了余至瑶。和叔叔相比,那些给她递情书的男学生们简直就是一群小毛孩子,蝼蚁一般既无魅力也无价值。
曾经最重视不过的学业也失去了光彩,读成女博士了又能怎么样?她只想和叔叔在一起。
可叔叔什么都不知道,就只会笑微微的对她好。
余至瑶越是对她好,她心里越是恐慌。因为她越长越大,离着谈婚论嫁的年龄也就越来越近。虽然照理来讲应该等到学业结束;可是爸爸认为一个丫头片子连着念了六年的书,已经是浪费到荒唐的地步了。
离开起士林时,凤儿想要挽上余至瑶的手臂。余至瑶笑着拒绝:“嗳,大姑娘了,还要拉扯着叔叔走路?”
凤儿一听这话,还非挽不可了:“喜欢你嘛,你还不领情?”
余至瑶躲闪不开,又不能明说,怕伤了凤儿的自尊心。抬手扶墙晃了一下,他低声笑道:“别闹,别闹,叔叔喝了酒,现在有点晕。”
凤儿就不松手:“那我扶你出去。”
余至瑶叹了口气,只好向外走去。
第66章隐忧
余至瑶带着凤儿刚刚走到街边车前,何殿英就在道路对面向他招手了:“二爷!”
他停下脚步抬头望去,就见何殿英身边跟着几名和服打扮的日本男子,一行人招招摇摇,是个快乐的样子。这样一场相遇,当然是既意外又偶然,可是余至瑶并没有露出惊讶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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