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大急,想要从水里出来到底缺少胆量,恨恨的对云峥说:“一只半大的小公鸡而已,想要占老娘的便宜就直说,扔我的衣服做什么?”
“你的衣服上有蚂蝗,不扔了等着它们喝你的血吗?好歹也是元山上的重要人物,怎么就分不清好赖。”
“你是谁?”女子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寒意,紧紧掩着前胸的手臂也垂落下来,一把匕首就出现在她的手中。
“我是谁?如果不是我准备杀掉元山的盗匪,你有能力脱困吗?见到恩人也不知道说声感谢的话,还大声的质问,真是过分。”
“吐蕃人是你引来的?”
“是啊,你们在豆沙关屠城,总不能逍遥法外吧?”
“不就不担心吐蕃人占领元山?他们是比元山盗更加可怕的敌人!”
“没错,所以我又让吐蕃强盗去抢劫雄鹰部的老巢去了,等到明年开春,山那边该没有雄鹰部这么一个部族了吧?”
云峥一面回答女子的问话,一面将一个小小的包袱递过去接着说:“这是我的衣衫,我稍微高些,你将就着穿,没关系的,我这人很干净的,甚至有一点洁癖,所以你不用担心会穿到一个臭男人的衣服。”
女子接过包袱打开看了一眼,发现衣服果然很干净,而且这个少年郎还非常细心的给自己准备了里衣,就是这双袜子比较奇怪。
“我要穿衣服了!”
“你穿啊,没人拦着你。”
“滚到石头后面去!”
云峥嘿嘿一笑,就去了石头后面。
花娘一边穿衣服,一面觉得好笑,为什么自己对这个少年好像很难升起敌意,即使在这样古怪而危险的情形下依然提不起戒备之心?
穿好了衣服,花娘这才捡起自己的包裹,走到石头后面,发现那个少年正在对自己笑,想到自己刚才赤身luǒ_tǐ的样子也觉得好笑,两个人干脆就大笑起来,引得树枝上的蚂蝗雨点般的往下掉。
云峥是对这个女子好奇,至于看人家luǒ_tǐ,这是男人的爱好,而花娘在强盗窝里生活了十年,早就对贞c和节义看得很淡,从不多的话语里彼此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就是我们不是敌人。
“知不知道,有个老道爱上你了,为了你现在去追杀雄鹰王去了,我问过他干嘛要这么做,,他说你是一个烈女,为你复仇天公地道,如果不幸战死了,也能陪你走一段阴曹路,担心你一个人走起来恓惶!怎么样,感动了没有?这可是我听过最动听的情爱话了。”
“果真有一个这样的人愿意为我复仇?”
“千真万确,我估计他得手的可能性有八成,因为那个雄鹰王的心已经乱了。”
“那就好,只要他活着回来我就嫁给他!”
“暴殄天物,你这么美丽,而他是个脏道士,亏大了,你如果真的想嫁人,不妨考虑一下我,我很有钱的。”
“你知道什么是男人吗?如果你说的那个男人真的存在,我立马嫁给他有什么关系,愿意为我去报仇,愿意为陪我走一段阴曹路,这样至情至性的男人不管长成什么样子,女人都应该死死地抓住,这样的好男人,在大宋基本上死绝了。
至于你?只不过是一只喔喔叫的小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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