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少爷交代清楚,忽然想起什么,从大师兄怀里爬出来,转头去枕头里面掏东西。他忘了自己还光着,竟就这般撅着屁股摸索起来。两团一看上去就手感极好的白面馒头摇摇晃晃,看得盛朝歌眼中血丝陡然激增,差点没忍住伸出那双惯常作恶的贱手。
他最终从棉花絮里掏出了一对木人。一个刻的是挺拔英俊的大师兄,一个刻的是娇小可爱的小少爷,嫣红的丝线从两个木人的身上绕过,将两人紧紧的系在一块。
盛朝歌看见这对木人也愣了,伸手接过。木人小少爷正是他当初送的那个,只是木雕下方有明显被烧灼过的痕迹,木人大师兄则是崭新的,手艺和木人小少爷不能比,衣服上的花纹,面目上的眉眼都不甚精致,可盛朝歌却知道,这应当是沈安然新刻的,因为原先那个的衣服样式与现在的这个不同。
他对原来那个木人的去向心知肚明,却偏偏要状似无意的问出来,“原来那个呢?”
沈安然没想到他能发现,脑子也没转弯,直接说了实话,“烧毁了吧?我没注意。”
盛朝歌在此之前都只是逗着小少爷玩,直到这时才是真的动了火气,“当时为什么要跑回去?!不过是个小玩意,能比你的命更重要?!”
“当然了!”他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却立刻看见盛朝歌的脸色难看的吓人,顿时有些气短的嘟囔道,“只有这个木人,与你有关了……”
奇珍异宝,玉石玛瑙,我无一不有,可找遍全身上下,却只有这个木人与你有些牵扯了。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到其他证据,能证明你曾出现在我的人生里。
我需要这个木人,我需要它给我勇气,给我信心,让我坚信你一定会回来寻我。你说它重不重要?
这些话小少爷未曾说出来,盛朝歌却领悟的透彻,他伸手将小少爷重新抱进怀中,怜爱的亲吻他的眼角,“我明白,我都明白。只是你不该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若是你真的将我忘的干干净净,或是你当时没能从火海里出来,我怎么办?我收不到你的回信,日夜兼程的赶到苏州,却听到这些噩耗,你想没想过我的感受?”
这大概是盛朝歌二十七年的人生里,说的为数不多的真心话。黑心黑肝的活了这么多年,终于在心底深处找到了一块安然无恙的净土,能把心上人安稳地放在其中。
小少爷听得心酸不已。他那时染了风寒,烧得迷迷糊糊,完全是凭借本能在行事,哪里想得到那么深远。何况他彼时心里已经认定了盛朝歌不会再回到他身边,那个木人就是他与师父最后的微弱的连系。
若是那木人烧毁在那场大火中,他才是真的要郁郁终身了。沈安然不想说这些伤情的话,嘴巴嘟着,埋头在大师兄的颈窝蹭来蹭去,像在撒娇。
盛朝歌对他小狗似的撒娇很是受用,一只手来回爱抚着他后背的烧伤,“再说了,我师承云宫派,与其守着个木人,你不如直接到微州云宫山寻我,何至于此?”
“可你早就入世历练了,根本就不住在云宫山,而且我听说宗大师性情高冷孤傲,极厌恶皇家,肯定看不上我这种一无是处的小公子。再说了……你,你那时根本不喜欢我,我若再缠着你,肯定要惹你讨厌了……我不想你讨厌我。”沈安然知道自己的后背如今难看的很,不想被师父看见,扭着身子避开他的手,不让他摸那些骇人又恶心的疤痕。
这话说的盛朝歌都不禁反思自己当初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竟让他自卑至此。他怕是根本不明白在池州分别前,盛朝歌的那一吻究竟有什么意义。也罢,盛朝歌的心思,这么多年就没几个人能猜着的,谁也不是谁肚里的蛔虫,有些话,还是说出来的好。
盛朝歌长叹一口气,在他唇上好一番辗转,低低的念了两个字“傻瓜”,随后便将他稍稍抱起,使其岔开腿坐在了自己身上。
这是个很危险的姿势,可惜沈安然在床事上知之甚少,完全没有意识到危机来临,仍然搂着大师兄的脖子撒娇,“师父……你,你能不能说句喜欢我呀?我想听。”
盛朝歌在夜明珠迷离的光线中暧昧不明的笑起来,双手掐住了沈安然的腰,耳鬓厮磨般低语道,“我喜欢你……最喜欢你……”
长剑劈进幽谷,溪水蜿蜒流淌。
☆、第三十七章 大舅子
盛朝歌入住沈国公府的第七日清晨,府门外传来了车马的嘈杂声。他内力深厚,即便隔着大半个府院,也清晰的辨听出“陛下”二字。
传闻中坐拥天下的武延帝只带了一个太监,一个侍卫,三人三马,踏着清晨的薄雾,驾着暗沉的天色,飞驰电掣般朝着沈国公府的大门而来。
枣红色的皇家良驹高抬前蹄,发出嘹亮的嘶鸣,在即将撞上提前等在门口的沈家老大时险险停住,鼻子里喷出白色的雾气。
坐在高头大马上的中年男人眉飞入鬓,眼神锋利的如同久经沙场的宝刀,眉宇间尽是睥睨天下的傲然,一身玄色长衣,用金线暗绣着飞龙,袖角飞扬,隐约可见内里的明黄锦缎。
沈大一撩衣摆,就要跪下行礼,却被武延帝出言喝止,“不必了,那人还在吗?”说着便从马上利落的翻身而下,直接越过沈大大步迈进沈国公府。
他□□的宝马却在他落地后陡然跪倒,马头抵着石砖大口喘气,竟是筋疲力尽,几近虚脱。而太监和侍卫的马却是早在半路就累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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