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过实验,将食人藤从土里□□丢进封闭的盒子里,不给吃喝,一年过后,依旧活蹦乱跳的,大老远的就能闻到他的味道,还一个劲欢喜的往他身上缠。
现在一千年,赵之瑾不确定食人藤是否还记得他,他换了一具身体,也没有了熟悉的气息,比起千年前应该更强壮的食人藤一旦发起疯来,赵之瑾没有把握制服。
这个大墓和赵之瑾实在是很契合,在墓里就和在家一样自由,舒舒服服的在墓里呆了一个月,渴了就烧水,饿了水潭里有数不尽的鱼,赵之瑾盘坐在石床上,感觉连内力的修炼也比在外界要快速一些。
古墓虽好,可始终没有外界便利,在墓里住约二十天,赵之瑾也觉得有些腻味了,将自身内力突破到第一阶段,给自己这具羸弱的身体打了个好底子后,赵之瑾就决定离开了。
取了三幅保存完好的字画用防水塑料包好放进了背包里,赵之瑾本想取了金子卖,可考虑良久还是放弃了,金子太重不好上火车,而且拿个几十斤的黄金出去卖太惹人眼球了。
只要不是傻子 ,都会知道里面有问题,赵之瑾不想太惹眼,他还想过普通的日子,若是因为卖金子,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会很头疼的。
这三幅字画,是乾朝的一个大儒留下的,当初他很喜欢这个人的字画,所以收藏了几幅,见到这几幅字画,就清楚致富的机会来了,他查过这个人的字画现在市面流通极少,一副真迹大概有300万左右,拍卖的话,价格会更高。
赵之瑾出了墓,没有按照来时的路回去,反而故意往丛林深处更进了一步,如此又走了近十天,终于出了丛林。
问清楚了此地的地界,赵之瑾寻了一处民宿,准备在此歇息一晚上,明天坐火车回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他十来岁的时候就父母双亡,现在家里就剩一座老房子和年迈的爷爷奶奶,他在外地上学,也就寒暑假能回来一趟,因为没钱,家里的老房子也摇摇欲坠的,一想到家,赵之瑾脑子里就隐约记得家里时常漏水。
在回老家的路上,买了一套像样的衣服,又去理发店让人给自己理了一个板寸,焕然一新后才踏上了返乡的汽车,还别说,收拾干净后的赵之瑾也是一个唇红齿白的棒小伙子,一路上没少小姑娘朝他看。
赵之瑾很满意,他算半个颜控,后宫里的妃嫔们,不管男女都要好看,有一点不好看的,他都不会瞧上一眼,之所以说是半个,因他还极喜欢说话好听人又聪明懂眼色的,说话好听的,长相差一点也可以接受。
在他懒得管理朝政,百无聊赖的想让整个乾朝给他陪葬后,他身边就围了一圈说话好听人又漂亮的佞臣,他宠着这些人,要什么给什么,他不是不知道这些人打着他的旗号做坏事,他只是懒得管,反正都是要一起死的人。
下了汽车,步行了一个小时后,终于到了村口,他上一次回来还是春节,这次回来也没打电话通知一下,所以爷爷奶奶也没有和以前一样在村口的大树下等待着他。
如果,请我们的网站地址《宅书屋》om
喜欢快穿之不完美情人请大家收藏:(m.66dshu.com),66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