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的确是高兴的,这一点也没必要说假话。
“你高兴,我也特别高兴。”
张晨说完了这句话,我听见了打火机的声响,他应该是点燃了一根烟,纵使我看不见,也能想象出他此时是什么状态,他又白又长的手指会夹着香烟,嘴角的笑容真诚又虚假。
我与他,曾经那么近,如今又那么远。
“我这边快解决完了,十天内,我就去温市找你,”张晨开了口,说出的话不是问询,而是决定,“陈和平,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我想用我下辈子补偿你。”
你下辈子不和我纠缠在一起,恐怕就是最好的补偿了。
我心里这么想着,却说:“辛苦你了。”
“我总想着,做些什么能让你高兴一点,我年轻的时候不懂事,总让你特别难过。”
我这时候应该应景地回一句“过去的事都过去了”,但这句话我着实说不出口,好在,他也没有非要我说出口。
“算了,有些话不应该在电话里说,你等我回来,我们面对面说。”
“张晨。”我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嗯?”
“我是爱过你的。”
他的呼吸骤然变得急促,但他什么也没有说,过了几秒钟,他挂断了电话。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总是变化莫测,缤纷复杂,就像我与张晨。
我们曾经两个人,半夜上了绿皮火车,去陌生的城市旅行。
挤过一群黑车司机,迈开脚步向前冲,却被尘土呛得直咳嗽,张晨指着我,放肆大笑,笑够了又过来揽我的肩膀,我们并排走着,身侧略过了一辆又一辆的车。
足足走了三公里,才走到古城的门口,我们在门口吃了一顿早饭,两屉包子两碗米粥,花了三十块钱,我刚想说贵,张晨却脱口而出“好便宜”。
我对他扭曲的物价观感到了绝望,并剥夺了他掌控钱包的权利,他双手送上了钱包,想要抽烟,我捏了他一把脸,他就忍住了。
我们把随放在了客栈里,沿着青石的小路慢慢地逛这座古城,张晨像是对什么都有兴趣,又像是对什么都没兴趣。但他经常消失不见,我不得不扯着他的袖子,省得他一下子走丢了。他的头发垂在耳侧,皮肤白得发光,很有几分韩式美少年的味道,我们并排走着,总有些小姑娘会把镜头对准他,我不得不挡住她们的镜头,一遍又一遍地重申,拒绝盗摄。
到最后忍无可忍,我在路边摊花十块钱买了个皮筋,叫他扎起头发,他却很一本正经地说他不会扎。
我又气又想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很乖地低下头,任由我把他的碎发拢在了一起,扎成了一个小揪揪,我故意扎得很乱很丑,张晨苦着脸问我:“你是不是把我毁容了。”
我怼了一下他的大脑门,说:“凑合吧,不算太毁。”
我们继续向前走,刚刚一直盯着他瞅的人果然少了很多,我看他那副模样的确不怎么好看,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还有点自责,等到了冰激凌店,自动自觉地过去买了个大号冰激凌,塞到了他的手心里,说:“吃吧。”
“你怎么就买一个啊?”
“我不爱吃甜的。”
“那我这个,你先吃上一口?”
我没多想,凑过去咬了一小口,皱了皱眉:“还行。”
张晨伸出了舌头,舔过了我咬的地方,舔了一圈,又咬了一大口。
“有那么好吃么?”我问他。
他又吃了好几口,嘴角沾着冰激凌的痕迹,回答说:“很好吃啊。”
我们没有走多远,这只冰激凌就被他吃得干干净净,嘴上却还有一圈白色的泡沫,我扶住了他的肩膀,从兜里抽出纸巾,顺手帮他擦干净了嘴唇。
“你可真贤惠,陈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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