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枳发愣,点头道:“真的可以?”
黄宝仪拉着他往衣帽间走,声音笑吟吟的:“当然啦,小斐肯定开心死了,这趟出门正好取了好多衣服要带回家,快来挑挑!”她又回头,仔细地看着他,思考道:“金子好像完全没有个性,因此很有女人味……小枳还是适合珍珠。”
最后李枳拿了件水墨配色的老式旗袍,和黄宝仪道过别后,回了隔壁自己的房间。这一整层楼统共就分成五个豪华套房,除了他们三房用掉两套,其余都是空的,静得很。
毕竟那些吸血虫也不至于那么不识相,硬往这顶层挤。
泡了点茶醒酒,没起作用,李枳干脆拎着旗袍,以及一条浅黄色的海珠项链,在每间房里绕着走了一圈。最后,终于鼓足勇气,跑到衣帽间脱起了衣服。
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他跟黄煜斐的几只行李箱。由于仅是小住几天,从北京带来的十来套衣服稀松地挂在整体衣橱里,安安静静。李枳拉上柜门,盯住镜中光裸的自己,盯了好一阵,才下决心似的去卫生间冲了十来分钟,从里到外干净了,他也没顾得上擦太干,慌里慌张地跑回来,捞起旗袍,一横眉一闭眼,屏住呼吸往身上套。
比预想中要轻松许多。这旗袍本是黄宝仪特意淘来的布料,因为看上花色,就想做件衣裳来穿,手工精雕细琢,一弄就是几个月,这趟顺便从裁缝铺子取回来,还没上身,拿在身上比了比,就知道做大了——尺码是在她产后水肿期测量的。
要是再小点,估计我还穿不上吧?就是肩膀稍微有点窄了,李枳心想。拉好腰侧的拉链,他对镜端详自己。先前头发上了发蜡,怎么想怎么不适合这衣服,现在洗掉了,吹得半干的刘海软软地垂着,倒还和谐。其实他总跟黄煜斐开玩笑说要穿裙子,可这回终归是第一次付诸实践,细看才发觉,这旗袍的设计既老派,又大胆,领口那样高而矜持,侧面的开衩又那样大,简直称得上风骚。
并不丑,李枳客观地评价,可是,非常的奇怪。他会怎样想我呢,以为我疯了?但他一定会喜欢。因为是我。李枳慢慢琢磨着,思维被酒意拖得迟缓,却又执拗。说实话,这男和女的差别,李枳向来不怎么在乎。他甚至觉得自己如果是女的,也没什么不好,当然男的也不是坏事,只能说各有利弊。
这么一想通,他就戴上项链,捏着自己通红的脸颊,笑了笑。完全是个男人样儿,他这样总结,坐在落地窗边的沙发上,望着二十几层楼下流溢的香江夜景发呆。
他大概真的疯了,或者是被那甜酒的后劲给击中,总之才一会儿见不着那人,他看圆月,就觉得寂寞。
这边午夜刚过,谢明夷和黄煜斐一块回了顶层,他们这桌打了五轮,谢明夷输得很惨照样笑呵呵,黄煜斐则赢了不少钱,心情颇佳,撵着谢明夷快点回屋照顾老婆孩子,自己则推门回了房间。他适才在牌桌上就一直在想,回来要跟李枳一块泡个澡,现在却没见着人影像往常那样出来迎,也没听见声音。
我走错了?不可能,我才喝多少。他带上门,默念着,一边解领带,一边朝里屋去,这一走不要紧,刚刚到卧室门口,他就迈不动步子继续往里了。
只见隔了张大床,李枳正靠坐在红丝绒的老式宽背沙发上,穿着旗袍,光着脚,戴着珍珠项链,吐出烟圈。
双腿从那开衩中露出来,叠在一起,于浮动夜色之中,流着暧昧又直白的光。
这简直是山大王的姿势。
刚一见黄煜斐进屋,李枳就按灭烟头,站了起来,慢慢向他走去。山大王一下子变成了压寨夫人。他虽然瘦,终归不是女孩身材,穿这旗袍还是稍微有点紧。但很美。腰线和挺翘的臀部被服帖地勾勒仔细,显得那副身子骨儿苗条又丰盈。素色绢布绣着丹青的水墨纹样,浓淡相宜,乍一看,有种朱鹤的清透色韵,更衬得他皮肤细腻光洁。
他脸上是那种悄悄的、略显羞赧的笑,“他们都有,不能少了我哥的。”他喃喃道。黄煜斐知道这人是醉着的,可他步子迈得很稳,脚趾踩在毛茸茸的地毯上,在昏灯下是雪白的,再往上看,踝骨、小腿、整个人……都那样水汽氤氲、明净透亮。
走到跟前了,自然而然地被黄煜斐拥住,李枳额头抵着他的喉结,解释道:“高跟鞋穿不进去,还想把个子垫高一点,不要你老得弯腰。”
黄煜斐已经从方才的惊诧,贴切说是惊喜中缓过神来,手掌覆在李枳腰上,就着那滑溜溜的料子磨蹭,问道:“阿姐给你的?”
“我,找她要的,”李枳好像暂时不好意思看他,把脑袋埋在丈夫颈侧,小声地重复,“是我自己,要的。然后姐姐,特别好,她给我挑,还给我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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