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下班的时候,我去公司找你?”
“嗯。”
她一声轻叹的尾音,真好听,听得赵暮夕都不舍得挂断电话,别人都说林微性感,在赵暮夕看来,纪与棠要比林微性感多了,林微只是表面上的性感,但纪与棠是骨子里的。
从来没人用“性感”来形容纪与棠,赵暮夕是第一个,而经过后来的实践证明,赵小姐的直觉十分准确
“别太累了。”
耳畔一声轻柔的叮咛,让纪与棠片刻失神,转念一想,只要给钱,赵小姐对每个人都是这样。
晚上她们去的一家中餐厅,两个人点了四五道菜,都是清淡少油的类型。
“来,先喝汤。”赵暮夕帮她拿过碗,小心翼翼地盛了一碗牛骨汤,又送了上去。
说来奇怪,喝过赵暮夕煲的汤以后,再喝其他,纪与棠总觉得味道不尽人意。
“怎么不喝了……”赵暮夕见她喝了两口,就放下了勺,之前住院时明明每顿都能喝两小碗,所以今晚赵暮夕特意点了一大碗汤,“你不是挺爱喝汤吗?”
“我不爱喝汤。”纪与棠将汤碗推开。
“我知道了……”赵暮夕单手托腮,歪着头,然后笑眯眯地看着纪与棠,厚脸皮说道,“纪总只爱喝我煲的汤,对不对?”
纪与棠优雅端庄地喝着凉白开,“几天不见,脸皮见长。”
“纪总……”高冷又闷骚,赵暮夕似乎有点了解她了,传说中的口嫌体正直大概就是纪总这种类型,赵暮夕同她说话越来越随意,有时随意到自己都忘了还有任务在身,“只要你说一句,每天都想喝我煲的汤,那我就每天都给你煲。”
纪与棠抬了抬眸,关注点有点特别,“你经常给人煲汤?”
“我只给喜欢的人……”赵暮夕原本想开玩笑地说出这句话,可看着她的眼睛时,抽风一样说得有点“深情”,接着扶了扶额头,有点尴尬地改口,“不是那种喜欢,你知道的……”
补充一句,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赵暮夕汗,林微都说了勾搭不上纪与棠就算了,自己现在又抽哪门子疯,脑子搭错筋了。
纪与棠每天都接触形形色色的人,还没有人能在她眼皮底下耍花招,可是赵暮夕刚刚说那句话时的眼神……
赵暮夕,是你演技太好,还是入戏太深。
“你还会害羞?”纪与棠轻笑一声。
“哪有……”赵暮夕不看她,若无其事地低头夹菜吃。
纪与棠答应她出来,因为和她一起吃饭,挺舒服的。一个人吃饭觉得无味,酒桌上的应酬又虚与委蛇,虽然赵小姐也是演戏,但同那些大腹便便的油腻商人,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赵暮夕平时很随意,也就是偶尔出入那些酒会晚宴,端着架子,装个样子。比起夹在有钱人中间喝高级洋酒,她更喜欢走在马路上啃煎饼果子,她喜欢钱,但并不喜欢所谓的“上流生活”,活着多累啊。
她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就是有自己的房子,因为受够了租房被人赶的生活,有条件的话,弄个十套八套房产更好不过,天知道她小时候多羡慕包租婆的职业。
有时候想起来真讽刺,或许你拼了命想去追赶的终点目标,还远不及人家出生时的起点,就譬如她,和坐在她对面的纪总,表面上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实际上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
所以,人比人会气死人的,还是看开点,赵暮夕虽然有点“丧”,但还没颓废到那种地步。
“有心事?”平时口若悬河的赵小姐突然安静起来,反倒是不习惯。
“没……对了,待会儿去酒吧吗?”饭吃了一半,赵暮夕才开始说正事,林微那边还在一直等她的回复,他们四人组,今晚能不能去酒吧来一场“偶遇”。
“怎么想起去酒吧?”
“约你出来一次太难了,难道纪总吃顿饭就想走了?”
纪与棠上次去酒吧,还是纪与潞拉着她去的,她极少去那些地方,遇上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去喝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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