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你们觅食不易,但既然有人认出我了,那几位能不能卖我个面子,放了这孩子。”
我说的是“放”,而不是“让”,所以包括少年在内,在场的所有人均是惊讶。
我平静地笑笑,示意少年安心。
但吸血鬼们显然就没那么平静了。除了七百岁的吸血鬼带着疑惑看了我一眼之后告别走掉,剩下的几只小将似乎一致认为是我要将他们到手的美食据为己有,于是吵架的也不吵架了,全都一脸戒备地看着我,蓦地同仇敌忾起来。
我心中冷笑。
若是拿着这份决心一起去抵抗猎人,怕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同族高手死于非命,保护的却是这些个杂碎。
若是那样,当年希澈就不会差点死去。
……
我不是专业的血族杀手,我不喜欢杀我的同族,我认为同一族群即使不同派别,也不该相互残杀,尤其在猎人这个大敌当前。
可是,他们激起了我最深刻的愤怒。
右手在我视线不及的地方迅速枯瘦,指甲渐渐伸长变得锋利,随时可以结果他们中任何一个的性命。
“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原本我不打算动手,不管是站在同族的角度还是救人的角度;但我也料想到了以向来狂妄的吸血鬼,一战无可避免。
我瞥向被围的少年,计算着他毫发无伤的可能性,同时足尖点地。
……
五只吸血鬼愕然看着几乎齐根断掉的指甲,显然,我的身手出乎了他们的意料。我默默垂下右手,将指爪掩在袖里,不会有人看清我是如何出手,以何出手。
本来我只是生气,但谅在是同族,略施惩戒便罢了——其实断掉指甲还是要一段时间才能养回来,而这段时间他们失去了最有力的武器,必是要夹着尾巴做事了;我轻松地环视他们几个,猛然想起还少了一只。
不好!
我以最快的速度转过街角,看到少年惨白着脸,一只五百岁的吸血鬼正伏在他颈间……
“咯噔”一声响,这最是自作聪明的一只吸血鬼,被掰断了脖子。
到底,还是杀了他。
……
少年虚软的身体无力地倒下来,我并起双指拂过他颈间的血洞,瞬间完好如初。
按了按他的动脉,还好不会有生命危险;但许是失血加上过度惊吓的缘故,少年看了我一眼便昏了过去。我一只手托住他的身子,抬起右手看了看,它早已恢复了原样,指甲透亮莹润,虽远不及希澈那双玉手,但也起码像是一个人类的手。
我看看手又放下,再看看脸色发白的少年,默默地叹了口气。
我居然,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类,杀了同族——不过,近看这孩子,觉得更眼熟了,好像真的见过。
想着他一时半会儿也醒不过来,我脑中很是斗争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将他抱回了家;而我,也没有看到街角那个瘦高的人影,以致我后来常想,
如果当时看到了,会不会不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十一、爱人
——我们会是爱人吧
……
有天开门的时候受到了惊吓。
“愣着干什么,赶紧让开让我进去,”我一脚将有天踹到边上去,径直把少年抱进了有天的房间。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有天的房间,大概只是顺手。
我一边指使着让有天端水拿衣服,一边把少年轻轻放在床上;他受了不小的惊吓,一张小脸白得要命,纠结成一团。
我仔细端详着他的脸,觉得越发眼熟。
“……秀?”
面血雨腥风可不变色、临天崩地裂仍处之泰然的朴有天,居然惊得扔掉了手中的杯子,连碎瓷扎到了腿也不管,一下子跪到床边,全身颤抖。
我认识有天近千年,这样的他真是少见。
“秀……秀……”
秀?
我把视线再次投向昏睡中的人儿,瞬间明白了。
原来,他与六百年前朴有天那个互许终身的爱人,长得如此相像。
……
要讲这两个人的缘分,那可是说来话长了。不过概括起来也就是一世为世所弃的nuè_liàn情深——人与吸血鬼嘛,当然是不会受到祝福的。人类觉得吸血鬼是妖怪是邪恶,而事实上吸血鬼这边压根就不把人类放在眼里,除了一些修为高的猎人,人类于吸血鬼而言,不过是像猪牛马羊一般的存在。
当然,祝福也不是完全不存在的。作为朴有天多年的死党,我和希澈(那时弘基还小)还拉上j两位前辈给新人主持了大婚,而我最重要的贺礼便是一幅我亲手所画的“结婚像”。
——六百年前当然是没有相机的,于是我这个画师便充当了傻瓜相机。
……
我说怎么看他如此眼熟,原来渊源不浅;然而几百年过去,我与这个闺名唤作“秀”的女子也仅数面之缘,最长的一次怕就是给他俩画像那次……
什么?女子?
没错,这是我刚开始没认出来的第二个原因——这个“秀”曾经,是个女人,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
我默默地扫着地上的碎瓷,想到这次任务期间发生的一连串事情:先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小男孩居然是沈昌珉的表哥郑允浩,接着是失踪已久的希澈和韩庚居然出现在我眼前,现在是我脑子一热顺手救回的少年居然是让有天相思了数百年的爱人……
机缘巧合,机缘巧合呀。
既然是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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