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吃了苦头,不过还算幸运,老娘你总是陪着我啊,我还有一技之长,养活自己不在话下。你看伯伯的儿子,身体健全,又有什么用?,现在光在外头打流,老婆孩子还得靠着伯伯出钱养……老娘,我们,已经够幸运的了。”
老娘还在那边擤着鼻涕,我就把电话挂了。
新民哥告诉我,要认命。既然已经这样了,就不要再为此哭哭啼啼。如果光哭就能让我的眼睛看得见的话,大家一起哭好了,可是问题是,无济于事。那么,为什么不笑对人生呢?
新民哥的话,差点让我变成了文学青年。
欧鹏还是会每周一次出现,来做按摩,他有vip卡嘛。也会另约时间去我的住处乱搞一下。他一如既往地试探,也许是试探吧,不过,每次都被我以毒攻毒地化解。他不明说,我也不明讲,弄得每次的性事都好像暗战,你来我往,不动声色,保护自己的地盘,侵入对方的领地。
是的,在我这里,我和欧鹏好像不是在进行情事,而是在搞拉锯战。有一次,他都翻到我的身上了,把我的双腿分开了,开始用手去摸我的后面了,可是我一翻身,就把他压到了下面,照葫芦画瓢,也去分他的双腿。我们一边亲吻,一边抚摸,一边角力,到了最后,还是他让步,一把抓住我们两个的玩意儿,放在一起,使劲套 弄,一次收场。
我不知道我在执着于什么。也许是从来没有做过,所以害怕被侵入的痛苦。也许因为我和欧鹏的关系并未确定,我不想就这么把自己交出去——感觉做0号,真的跟做女人差不多。我虽然喜欢男人,可是我内心深处,并没有任何的女性化。我不依赖,不渴求,我并不想找棵参天大树,把自己变成藤蔓。
问题是,我能不能成为大树,让别人依靠呢?
我也不知道。我能够赚钱,能够自立,可是能不能够照顾别人,我心中完全没底。虽然我从事的是服务行业,可是按摩,并非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技能。做饭,我从来没有试过,甚至是削水果皮,我都没有搞过。曾经,我试过,不小心把手指头划破了,结果害老娘和新民哥担心了很久,之后,我就不做这种事了。
两个人在一起,总归需要一个人做家务。还不仅仅是做饭洗衣服。电器坏了,门坏了,或者是其他的家庭琐事,搬东西啦,采购啦,这些,我不是没有做过,很少做。我对身体健康和安危看得很重。老娘和新民也一个劲地提醒我,有什么事,喊他们做好了,千万不要自己逞强。也不要喊外面的人帮忙,我看不到,万一碰到了坏人,我很吃亏的。
那么,我大概,也成不了参天大树了。老娘操心我的终身大事是有理由的。她,如果我不出意外的话,总会比我先去,那么到时候,谁来照顾她的宝贝儿子?而新民哥,有他自己的家庭。工作,老婆,孩子,朋友,不可能随叫随到,尽管他是这么承诺的。
只是还有谁,会像老娘和新民哥那么可靠呢?
那么,我还是需要依靠别人的了。
翻来覆去地想,想得我都头炸了,脾气一天大过一天。我还算有理智,工作的时候不会迁怒,不过我的同事们有点儿被殃及,最倒霉的,就是始作俑者,欧鹏了。
但是欧鹏,并不是很敏感的人,他只觉得我有点儿喜怒无常,名堂稍微有点儿多了些。他高兴,就顺着我,不高兴,就不露面。而这,更让我烦躁。总觉得,他并不那么在乎我。
天热了,他给我买了t恤,粉红色的,同事们都说好好看,说衬得我面色漂亮极了。我虽然不知道粉红色是什么颜色,却也知道,这种颜色,一般是女孩子穿。“,“骚包的男人也会穿呢。”
我很骚包吗?说不清楚。不过我这人,无所谓,更何况,上班的时候还要穿外套呢,反正别人也看不到,就当,专门穿给欧鹏看好了。
第 14 章
14
脸上长疙瘩了。天热的缘故,还有心急上火的缘故。上火的原因,说不出来,也许还是因为欧鹏吧。说老实话,这家伙,成了我的心病。床笫之欢,变得频繁而火爆,好几次,我都要发脾气。不喜欢他老是打我屁股的主意,又舍不得把这家伙驱逐出我的领土。
我很喜欢他,毋庸置疑。越来越喜欢他,也是事实,因此,对他的期待和要求也在增加,可是,他并没有达到我的期望值。
老娘帮我收拾床单,换上了麻将席,装上了电风扇,可是不管用。就算楼层很高,就算自然风不错,我还是觉得热。更加让我热的是,老娘不断地催我去相亲,眼盲的,看得见的,各种各样的女人。比我大的,比我小的。做服务生的,卖菜的,都有。我并不认为别人配不上我。作为盲人,其实是我配不上人家。问题是,我越来越笃定,我还是想找一个男人。这话,没法跟老娘说。
催得急了,我就假装生气——我还真没有生气的权利,跟老娘说,还想潇洒几年,不愿意就背负起家庭的负担。老娘气急败坏,骂道:“你那床单上面,乱七八糟的,不找个女人,怕你憋出病来。你要喜欢谁,也明说啊!你们店里的?”
我被臊得脸更加地红了。老天,每次我都还注意了的,怎么还留下了罪证?臊得我,跑到阳台上拼命地跑跑步机,直到老娘无可奈何地蔫蔫地离开。
晴娃娃的故事连播,对我的帮助并不大。她的故事里,并没有我这样的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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