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猜得出那个人是谁。可是,十七年前?
“那时候你还小呢。”
“是啊。”莫愁浅笑,“那年我才六岁啊—后来,后来前皇抄了我们两家,你去了边塞,临走的时候对我说,迟早有一天你会回来接我……”她抬起头,眼睛似乎看到了远远的地方,“你回来了,已经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你履行了诺言。虽然你告诉我,你已经不喜欢女人,可是,莫愁这一生只认识一个男人,就是王爷。”
李越有片刻的沉默,感觉复杂。早就看出莫愁对摄政王有爱慕之意,但却没想到是这样一场十几年的等待,以及如此的结果,即便他是个男人对浪漫不屑一顾,也不能不尊重这份深情;而另一点,十七年啊,莫愁那个时候,只有六岁……
“那时候,本王也不比你大多少……”真是惭愧,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身体年纪几何,姓甚名谁。
“是啊,”莫愁爽朗地笑起来,一扫刚才的忧郁,“王爷那时候才八岁嘛,来我家做客,逛到后院,就跳进水池救人,茶也没喝一口就回家换衣服去了。”
李越笑了笑:“是啊,十七年了,还真是缘分。别说十七年,就是跟着我七八年的人,现在也剩不下几个了。”这话是周醒,就是周十二说过的。
莫愁敛去了笑容:“是。跟着王爷的十二铁骑,现在也只余田七,周十二,再加上入了西园的简仪和吕笛,只有四个了。说起来,明天就是文程的忌日,他最喜欢的桂花酒已经酿好,可以开坛给他送去了。”
简仪和吕笛竟然也是十二铁骑?但周十二不是说已经只剩他和田七了吗?还是,入了西园就不再算是十二铁骑的人?李越心里思索,嘴上已经回答:“你准备东西吧。”文程想当然耳是十二铁骑中已死的一位,桂花酒?看来这位摄政王没有想象中那么冷酷,至少对忠心而死的兄弟还是真心的,只是不知在哪里祭?
莫愁大概把李越的沉默当成了伤感,打起精神笑了笑:“王爷也不要难受了,文程地下有知,知道王爷还惦记着他,一定会很安慰的。”
地下有知?李越可以相信时空穿梭,却不能相信世有还有鬼神。不过也只是嗯了一声,岔开话题:“今天呈上来的折子根本没什么正事,这些人是不是在凑数?他们不累,本王批起来还累呢。”
莫愁笑笑:“王爷让这些官儿们每人每日都要上奏折,他们没有那么多事奏报,也只好凑数了。要是王爷嫌批着累,干脆只用玺就是了。”
玺?在哪里?李越就势点点头:“好,你把本王的玺拿出来放到书案上,本王一会再盖。”行,这下至少不必担心在笔迹上露了马脚了。
那个,偶问大家一个问题可以吗?虽然偶一直是想填完一个坑再开一个新坑,但,但现在觉得这个坑比较大,偶又有别的开坑冲动,那个,偶可以再开个新坑吗?还是学有些大人一样,一下子开他十个八个坑的慢慢填?大家给个意见
第5章 简仪
李越看着手中的摄政王玺无语。无论电视电影还是书本上,皇帝或王爷的玉玺不都该是玉雕金镶,沉重大方么?可手中这一方只不过两寸长短,一寸见方,看起来也只是普通玉石,雕工更是不够精细。玺上字迹亦没有摄政王的字样,甚至连个王字也不见,反而是平平淡淡的“风定尘香”四字,字迹端正清秀却有几分稚气,似乎出自少年之手。这枚玉印与想象中的摄政王玺简直相差太远,李越差点要以为莫愁是拿错了,犹豫了半天才敢往奏折上盖。
印盖完,天也黑了,晚饭摆上来比中午清淡,倒是一盅鲍鱼粥熬得鲜美异常。李越把侍侯的丫环全遣了出去,关起门来总算是自在舒服地吃了顿饭。丫环进来收拾碗筷,禀报莫愁正在帐房看人算帐不能来侍奉,李越求之不得,袖了那本王府家规,自己出了书房往卧房走去。
天空黑如丝绒,无数颗星星钻石一般闪烁不停。李越仰头看看天空,感叹古代的星空真是干净剔透,既没有二氧化碳也没有臭氧层空洞,更没有大气污染,柔和而明亮的星光像是能穿透一切,温柔地洒落在花草上,房屋上,庭院里,洒落在人的眼睛里,也洒落在人心上。李越忽然觉得自己的心似乎也柔软了起来,那是在原来的世界里永远没有的感觉。做为一个特种兵,每次出任务都是在与死神打交道,正因为如此,不少兄弟对自己的生命看得并不重,瓦罐不离井上破,得活一日且自在一日吧。李越作为队长,并不赞同这种生活态度,但也不能责备他们什么。见过了太多的生死,心会渐渐长出一层冰冷的硬壳,再难剥落。即使对于曾经并肩作战的兄弟,死去后关于他们的记忆也会慢慢淡漠……而今夜,在异域宁静的星空下,李越不知不觉变得柔软的心里,记忆如潮水般涌上来。他在星光下站了很久,才慢慢地走回自己的卧室。
屋中的烛火已经罩上了纱罩,光线昏暗。如果是平常,李越绝不会没有发觉屋子里已经有人了,可他此刻还沉浸在奇异的感觉中,竟然就那么推开门走了进去,直到被脚边跪着的那人绊了一下,才突然冷汗透衣—如果刚才在这屋子里的是个杀手,他现在已经死过一百回了!
借势一旋身坐在床边,李越的手已伸到枕下握住了刀柄,蓄势待发。地上的人却没有什么动静,仍然低着头跪在地上。朦胧的烛光照着他线条匀称的侧面,看看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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