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一时尴尬,随轩虽然喜欢吴晓雨,但是毕竟他不是很善言辞,好不容易把咖啡擦干净了以后,莫名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吴晓雨一直觉得随轩是那种特别正紧的人,他不是很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太累了。讲句考前究后的事情,这样性格的朋友,貌似他就只认识随轩一个了。当然了,他朋友本来也就不多这也是真的。
大概是老天爷都被他们之间快要凝聚到一起的气氛给尴尬到了,牛排如同救星一般出现在了两人的面前。一个人烧饭你大概需要一个小时,但是吃饭往往就是十几分钟可以搞定。特别是当面对面在一起吃饭的两个人都感觉有点尴尬的时候,速度就更快了。
一开始的时候随轩还看吴晓雨似乎不太习惯用刀叉,打算帮忙切一下牛排啥的,结果这话还没开口,见到人直接将牛排往嘴里塞,就没说话了:“唔,这牛排,就要大口吃才好吃!”嗯,是的,最好再加点酒……感觉牛排会哭。但是即使是这样,随轩还是觉得吴晓雨这是直爽……
两个人,一顿饭,前后花了四十分钟左右,中间还加了等待的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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