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韶脸上带着一层红,也不知道是兴奋的还是一吻缺氧所致,他伸手揪住易辉的衣襟,心情显然十分好,眼睛透澈清亮地看着易辉问道:“怎么样?”
易辉按了按孙韶的头,道:“非常好,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的歌。”
孙韶眼底藏不住的笑意全部涌了出来,“你这辈子才过了几分之几啊?”
易辉声音轻得差点让人听不到,“那也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的歌,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歌了。”
虽然他依旧不懂这些音乐应该怎么辨别好坏,但就冲孙韶在今晚这样的时刻,选择了这首歌,易辉也会一辈子固执地认定这是最好的歌。
孙韶失笑,心里也有几分触动,其实直到上台的前一刻,他才临时决定定下这首歌的,前面几天他在家里练了不少曲目。
算上重生,他其实快有四年没有碰过钢琴了,之所以选择钢琴,一方面未尝没有响应李瑞,和他真正一较高下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是那天在后台看到李瑞的钢琴后,心里扑簌簌有些东西就这么冒了头。
有些东西就像一种烙印一样,是镌刻在灵魂上的,即使他回溯了时间,但是这些东西终究忘不掉,他当初练琴的时候年纪已经太大,教他课的老师也曾经一度摇头说成不了事,只能装装面子。
只是他自己当时心性高,一门心思扎在里面,最后还是没能让教他的老师夸一句,只得了:“技艺臻熟,但终究是匠不是师。”
那时的孙韶只顾一门心思不服气,不乐意,愤懑与不平去了,从来没想过为什么他不行,再后来,也没有清醒的头脑和机会让他去想有关钢琴和音乐的这些事了,倒是那天看到钢琴的一刹那,孙韶心里又冒出了那句话,当初的愤懑早已被平静所替代,他忽然觉得好像能理解那句话的意思了。
于是便有了这么一出,回家就让易辉给自己搬了个钢琴回来,在家练了几天的琴,也只大致做到稍稍捡起了上一世自己的七成琴艺。
应付“乱”里的一场比赛,自然不在话下,但是这些好像还不能满足孙韶的心。
李瑞只看得到孙韶这个敌人,但孙韶却知道,人永远要战胜的其实都是自己,这一刻的自己要超越上一刻的自己,而下一刻的自己则视这一刻的自己为目标。从外在找目标做参照物固然没错,但如果找错了目标,则是一辈子的心魔。
就在孙韶离开易辉身畔往上走的一刻,他的手被易辉拉了一下,没有其他太多的动作,但就这么一刻,孙韶心里忽然就涌起了排山倒海似的情绪。
一直以来,他唱歌是因为快乐,千言万语或者千愁万绪,总能在音乐的消解下变得容易。而除了音乐之外的快乐,大部分都是这个男人带给他的。
这个男人甚至曾经为他做了一道叫小勺的甜点……
于是当孙韶坐在钢琴前时,心里自然而然就想起了他们一起听的第一首歌——《卡萨布兰卡》。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是从那时候开始慢慢变得好了起来。
现在看来,技艺好不好,指法高超不高超,都在其次,因为再高超的琴艺也只是琴艺,能成为大师的,不是比谁琴艺好,而是谁能打动人心。
打动人心要做的,首先是能打动你自己。
《卡萨布兰卡》献给易辉也是献给他们,更是给每个带着心来听的人,带着心的人自然能听出心的声音。琴艺是否涩,早已不是众人关注的东西了。
想到这里,孙韶不由笑了起来,像又破开了一张茧似的轻松而愉悦。
易辉看他的样子,心里也跟着高兴,捏了捏他的手心,两人亲昵地又蹭又抱地悄声说了会话,孙韶才想起来去看看李瑞怎么样了。
刚刚两人还一起合奏了几曲呢,结果抬头扫了一圈,都没看到人,这时梁城从侧面跑了过来,看到孙韶和易辉相依而立的样子,一时还有些尴尬。
“怎么了?”两人也不强迫所有人都能将他们两之间的种种视为常态,所以也不介意梁城的态度,而且还颇为照顾他的感觉地稍稍分开了些。
梁城心里松了口气,捏着一张纸跑上前递给孙韶道:“算那小子还有点自知之明,不等结果出来就走了,留了个地址,让我们明天把琴给他送过去。喏,然后给你留了个纸条。”
孙韶接过纸条打开一看:“我输了,但是,总有一天我会赢你的!”
后面赢你两个字被加粗了不少,力透纸背,孙韶摩挲了两下,无奈地笑开了,将纸条折叠了一下,准备塞进口袋里的时候,被易辉拿过去,握成一团往旁边的垃圾桶一扔。
梁城当做没看到两人的小动作,径自兴奋地说道:“下面的投票情况你们知道不?嚯——孙韶,你可真行啊!我觉得这投票大概不要一个小时就能结束,到时候我得弄场大的,我想想,原先那宣布方式太寒碜,我得再琢磨琢磨……”
“不用了。”孙韶道。
“哈?”梁城愣。
“不用了,结果就那样吧,不用宣布了,对下面的观众就说平分秋色吧,大家能吃好玩好,今天过得开心就行了,好歹也算洋节里的除夕夜。”孙韶轻轻地道,瞥了眼被易辉扔进垃圾纸团,然后斜眼向上睨着易辉——你这是唱哪出?
“这……”梁城犹疑不定,显然不想放过这最后的,大吹特吹的,能给酒吧顺便做一把宣传的机会。
易辉点头赞成,“按小勺说得办吧。”
“得嘞,正主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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