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了倾身子,他看了看舞台,没觉出什么怪异的,便不解地问孙韶:“怎么了?”
孙韶抿了抿唇,“旭阳今天要表演的节目,好像和他平时不一样。”
易辉听他这么一提示,再次打量了一眼舞台,确实,虽然这档节目,自孙韶退赛易辉就再没留心过,但是光看范旭阳平日里在酒吧唱歌的范儿,也能感觉到今天的范旭阳确实走了不一样的路线。
范旭阳这小子,平日里都是皮衣黑裤,或者铆钉上衣掉档牛仔,再加拉拉杂杂一堆破链子挂着的,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那就叫轻朋克范儿,最符合他们唱歌时气场的。
但今天的范旭阳居然拨干净了一身乱七八糟的饰品,穿上了纯白t恤加水蓝色牛仔,一头张扬的发型今天也都梳得顺顺贴贴,看着倒很有几分学生气的意思。
但易辉这么三看两看,忽而脸上又不对味儿了,“这小子是不是学你装扮呢?”
孙韶被易辉说得一愣,看看范旭阳又低头看看自己,不由被易辉说得哭笑不得,“什么啊?t恤牛仔裤不就是最常见的装扮吗?这还有什么学不学的啊,你大概是乍一看觉得旭阳忽然像学生了,才有这感觉吧,毕竟,嘿嘿,你身边像学生样的,目前也就我一个。”
易辉一怔,眼底飘过一些不自然,摸摸鼻子道:“也许吧。”
两人才说着,舞台上音乐已经响起,这前奏孙韶一听,是彻底愣在那里了,怎么是这首?
易辉起先还有些不解孙韶这一会儿一惊愕的态度,但等到范旭阳一开口,便了然,居然是这首歌。
“巷口的树是你爱的梧桐
路边的等是你盼的摸样
一起走过的小路 有你的笑声飘扬
经常去的书店里有你喜欢的姑娘
曾经以为 微笑就能够掩饰了悲伤
慢慢麻木就能够 放弃了信仰
时间带来了什么它带不走什么
如今我承认你是我不能忘的哀伤……”
在范旭阳开口唱的时候,舞台下都是一片惊愕,范旭阳每场都只唱轻摇滚是包括五感的几人在内,所有的人都已经认定了的事实。结果,居然就在h市的最后一场比赛上,来个如此大的大逆转。
这到底是太有信心觉得这出线权自己十拿九稳了,还是因为上一场受了评委刺激,要证明自己?
而直到范旭阳唱完一小截后,舞台下本还有些懵的歌迷和亲友团,眼中开始纷纷飘过惊艳,而到最高潮的时候,下面的歌迷观众和评委都慢慢陷入了音乐的魔力中,很多人都已经轻轻闭上了眼,开始慢慢晃动身体。
孙韶这边也慢慢收回了讶异的眼神,他开始转归平静,看着舞台上洗尽时间光轮,恢复学生装扮的范旭阳,忽而记忆就飘远,想起上辈子范旭阳轻易接受自己喜欢男人的事实,其实,自己即使不做到这一步,也许他也能懂。
自己只是让时间提前了,也让范旭阳的那位朋友的歌真正变成能唱出心声的一首歌了而已。
心声。
“很好的歌。”忽而,一个声音在孙韶耳边轻轻道,“小勺,继续写歌吧。”
孙韶回神,发现易辉含笑地将头凑在自己耳畔说话,他怔了一下,也跟着笑。
“爱人爱人是开不了口的称呼
我啊我啊 有最卑微的等待
我爱你啊 你听到了么
我爱你啊 你知道了么
就这样吧我要去远方啦
祝福你啊 能自由飞翔
就让我轻轻地叫一句爱人
就让我慢慢地去回忆一生
爱人爱人是最迷醉的称呼
你啊你啊 是我最温暖的奢望
爱人……爱人……爱人…… ”
一曲终了,全场静默,忽而爆发出最热烈的掌声和呼喊声,下面靠近前台位置的五感三人,带着周围的歌迷扯着嗓子开始为范旭阳嚎叫。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的这首《爱人》同样出自我的土豪cp,虽然她今晚吃大餐没带我去,但是只要她还愿意给我写这些歌词,我会永远爱她如初。
顺便告知大家,后期现实世界里的歌曲出现的几率可能不太多了,但是还是会尽量搜罗符合文章意境的歌曲穿插,但是小勺儿的原创一类的,我想尽量不用现实歌曲比较好,不然会有抄袭一类的嫌疑吧~
第三十四章
当晚,范旭阳不但洗刷了他“只能唱轻摇滚”的单一歌手臭名声,同时也毫无意外地晋级了全国赛,休整一周,便要前往s市去参赛。
五感的众人自然为他感到高兴,只有孙韶忽然发现自己任重而道远,范旭阳在本市的时候,好歹隔三差五还能抽空换一换他的班,现在他要去参加全国赛了,快则一个多月回来,慢则,可能比赛一结束,就被肖统拉上贼船,再也不回来。
也就是说,不管孙韶怎么想,他现在还需要做五感的全职主唱整整一个月,一个月之后,种种事宜即使不能尘埃落定,也差不多该各自有着自己的走向和趋势了。
总的来说,孙韶还是为范旭阳能进军全国赛感到高兴,五感众人也都很捧场地应范旭阳之邀,参加h市中国男声节目组特地为h市三甲举办的庆功宴,庆功宴上,另一项让孙韶与有荣焉的事情便是范旭阳这首《爱人》在网络上的传唱率和点击率。
所以说,网络上总是卧虎藏龙的,这首《爱人》范旭阳只在比赛当晚唱了一遍,结果三天不到的时间,网上已经扣出了范旭阳这首歌的音轨,配上了各种心酸无奈和青春小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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