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惜容是个挺特别的人,光看名字就知道了,惜容,女孩子哪个不珍惜容貌,这人偏偏还加个莫字。沈诺记得自己以前的女朋友照镜子能照半小时,为了一双鞋能逛一下午,那记忆真是刻骨铭心。自从分手以后,每天打打游戏和一群狐朋狗友混吃混喝,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惬意。难不成自己注定是个孤独终老的命?(作者忍不住插花,我忍不住了让我说一句,我儿你就是个搞基的命啊。)先不考虑他看似苦逼的光棍未来,其实沈诺的审美观念很随大流。基本上是“胸好一切都好”,莫惜容有胸有屁股长得也不差,再加上血族天生的白肤黑发,百分之百的美女!
就这样一个美女,在血族里却算得上是个奇葩。血族由于种族的原因,尊重的是爵位和实力,奉行的是奢华和优雅。
“说穿了就是装逼。”沈诺斩钉截铁打断离墨的话。离墨瞪了他一眼,他笑嘻嘻弯腰行了个绅士的礼仪,“侯爵大人您请~”
离墨脸色稍霁,继续往下讲。
“看吧,就是装逼。”有人不服气小声嘀咕。
莫惜容的职业是盗贼。盗贼不属于六大基本职业,和杀手一样是刺客的一个分支。在游戏中,盗贼的数量比杀手还少。在血族中更是只有她一个。对于血族而言,高贵的血统从事如此卑贱的职业是很难以想象的。据说,莫惜容在血族传统派的n中很不受待见。
英雄不论出处,在玩家中她还是很受人尊敬的。莫惜容是已知的霍拉贝尔之章的拥有者之一,是各大公会死也想要挖墙脚的对象之首。更重要的是,她是怡然居会长南风的现任老婆。换句话来讲,霍拉贝尔之章就是莫大小姐的嫁妆。
莫惜容带着她贵重的嫁妆才进怡然居几个月,南风贪婪的嘴脸就露了出来,这厮骗财又骗色,勾搭她只是为了勋章。莫小姐出离愤怒了。她当场要求拆伙,南风邪恶又猥琐地表示既然嫁进来了嫁妆就不会再吐出来了。于是就出现了莫惜容用血狱荣光交换离墨挂掉南风一次的事,当时离墨挂掉南风一级,不仅制造了恐慌气氛还方便莫惜容盗窃。霍拉贝尔之章就这样从重重防御的怡然居里被偷了出来。
莫惜容偷勋章不过是逞一时的痛快,偷完了为了避免被麻烦找上身就转嫁给离墨,反正惹南风一次也是惹,惹两次也是惹,完全没差嘛。离墨心眼多不好对付,她就想到了和离墨形影不离的害死人。沈诺虽然呆了点,但又不笨,莫名其妙寄东西给他肯定会有所警觉。她找了好久才知道沈诺和兔子先生在尼莱斯鬼混,假意制造偶遇的场景,让兔子先生以为两人很熟,没过不久就找了个借口让兔子先生转交勋章给沈诺成功转移风险。
事已至此,找莫惜容算账也晚了。离墨关心的是那枚杀千刀的勋章到底现在在哪儿。
“送给大叔了。”沈诺脸上划过一丝心虚,“我这不是看那玩意对我没用嘛。顺手就送人了。”结果彻底把矛盾激化,送别人就算了,居然还送给和怡然居敌对的永恒之光。看来这回是要把南风彻底给惹毛了。
不等离墨发话,沈诺自己打开界面找偷心问话。偷心那边回复地倒快,中心思想翻来覆去就一个意思,哥们儿东西不能还给你,但要是出了什么事儿你大哥力挺你!沈诺无奈,这么好的东西,大叔不肯还也是正常的。不过他得到了白山的口头保证,以后要是缺什么直接找永恒之光要千万别客气。
关掉聊天面板,他失望地冲离墨摇了摇头。离墨头疼地揉着太阳穴,“南风早晚会知道东西被我们送给了偷心。”啥好处没占到,反倒惹了一身腥。
“要是怕麻烦,我去找南风把事情说清楚。让他有气别撒在你身上。”
“算了。反正我下星期都要去公司,干脆就让他再追杀一次,我不上线就是了。”
沈诺觉得不大开心,这货怎么又不上线。离墨不在那得多没意思。
离墨看着苦逼仓鼠唠唠叨叨不满地抱怨。笑着摸了摸他的头。结果第二天发生的事,差点没让他气得掐死沈诺。
沈同志秉着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原则,主动联系了南风,跑了趟皇家酒店把事情说清楚。南风当时的脸色臭得一塌糊涂,要不是包厢里不能pk,沈诺估计当场就交代在那儿了。
空荡荡的包厢里,南风板着脸静坐。突然他勾了勾嘴角,想出一条对策。不知道永恒之光的会长能对害死人这个名义上的弟弟做到什么样的程度?
不知道自己被算计的某人,开开心心离开包厢,盘算着这回离墨不用躲人不上线。突然他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白发的精灵抱着一只小奶猫从走廊另一头路过。小奶猫向他伸出一只爪子死命地喵喵叫。如果有人会猫语,会发现它说的是“有变态!有变态啊啊啊!”
“玫尼?”他惊讶道。
精灵停下脚步向他露出微笑。“好久不见。”
游戏里除了库科依亲王,他认识的官最大的n就是玫尼,这个时间地点玫尼出现在王城的皇家酒店里不免让人有些怀疑。他半真半假地套了几句话。
玫尼淡笑着与他交谈,怀里那只小奶猫不停呜呜直叫,沈诺不时向它投去凶残的目光,小猫叫得更欢了。
“族长大人。”沈诺痞笑道,“我最近接到个任务要我去海的那边送个东西。大海如此广阔,我要如何才能达到另一边?”
玫尼不以为然,“要出海自然要去海之晨尼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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