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上班了?”
“嗯。” 沈劭祈弯下腰,撩起他柔软的额发,在他光洁的额头吻了一下,“你乖乖在家休息,晚上一起吃饭。”
“好。” 安托万答应得很干脆。
他保持着卷着被子趴在床上的姿势目送沈劭祈出门,等听到关门声,他翻了一个身,抬手盖住自己被亲过的额头,后知后觉地想,这是嫌弃我还没刷牙吗?
他暗搓搓地笑了起来。
在床上又赖了好一会儿,直到感觉到饿,他爬起来刷牙洗脸,浴室的地板上丢着自己昨晚的衣服,破布一样,他看了一眼,糟心地想起来上面还沾了一些奇怪的东西——在雪茄室的那一场,他们衣服都没脱干净就直接办了。
昨晚下班太晚,他怕对方等,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现在……
想了想,给沈劭祈发了一条信息:借你两件衣服。
沈劭祈回得挺快:“随便拿。”
他打开衣柜,毫不意外地看到一排排堪比j-i,ng品屋的西装,那男人平常穿衣走的完全是绅士的路数,他们几次见面,他身上都是万年不变的手工西装。
安托万开了几扇门,找到休闲装的那一柜,一叠折得整整齐齐的牛仔裤,他看也没看直接拿了最上面的一件——他和沈劭祈身材身高都差不多,实在也不用挑。
柜子上面横杆上挂着一排休闲上衣,比较意外的是,他居然看到了一件黑色带帽衫,虽然是ysl的。
他想象了一下沈劭祈穿着这件衣服的样子,然后乐呵呵地把衣服穿在了自己身上。
吃完早饭,安托万把自己的脏衣服装了就要回家,爱德华难得地问了一句:“您要出门吗?”
“我要回家一趟。”
“沈先生交代过您今天一天都会呆在这里,我正打算让厨师为您准备午餐。” 爱德华解释道。
——“你乖乖在家休息。”
——“嗯。”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他以为对方就是随口那么一说,没想到他还特地交代了管家。
安托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不在这儿吃午饭了,晚上再过来。”
客人爱去哪儿是客人的自由,爱德华当然不会干涉:“那好的,晚上见,赫那先生。”
来上海这么久,除去刚开始的那段时间比较兵荒马乱,安托万一直保持着在规律的生活节奏,他上下班时间都晚,但是他很少超过十二点睡觉。早上六点半起床,跑步一小时、阅读一小时,洗个澡、吃个早饭再去搭公车,十点之前到酒店绰绰有余。
周休的时候他一般窝在家里看书,兴致来了就打扫屋子,天气特别好的话也会出去转转,但是通常只去公园或者博物馆,只有这种时候他才会在外面用餐,虽然打包的次数多过堂食。这并不是说他喜欢自己做饭,即便不出门他也很少下厨,他在这方面继承母亲多于父亲,他们都喜欢美食,但是如果没人做饭,他们宁愿忍受口味糟糕的三明治也不会开火,还好这里是大上海,外卖的app一堆,他再懒也不会把自己饿死。
回到家,他把攒了好几天的衣服丢到洗衣机。地上有点灰尘,应该要打扫了,他揉了揉还在酸痛的腰,内心挣扎了一会儿,决定顺从自己偷懒的意志。
跟沈劭祈上床似乎总是这样,没有节制,过程爽到上天堂,事后却得难受一整日。
想到那个男人,就不自觉地想到想到他当时的眼神,想到了自己。
他昨晚应该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吧?
也不知道解决了没有。
看到他露出那样的神色,自己却浑然不觉,安托万就很想——很想亲亲他那双眼睛,想让他笑,想安慰他,也想狠狠干他。
他把自己摔到床上,叹了一口气,他真喜欢那个男人,越相处就越喜欢,他甚至已经开始会被他的情绪牵动、会为他心疼,这真不是什么好预兆,因为他也很清楚,他们不适合彼此。
这真的很遗憾。这么多年才又遇到一个令他动心的人,但是他们的生活天差地别,无论怎么看,都很难走到一起。
厨房里的洗衣机轰轰作响,脱水的时候,小小的公寓里,连桌子床铺都跟着微微抖动,在这样特别生活化的动静里,安托万抱着枕头思考自己的爱情。
我该放任自己顺其自然吗?
-----------------
作者有话说:
我竟然日更了。真是难以置信。
一个小细节:y,我记得好像是前年的事,本章背景还在2013年,故还是采用旧称。若我记错了时间,请指正。
第十四章 (下)
安托万大约七点左右回到沈劭祈的公寓,沈劭祈却还没回来。
“我还有个会议要开,抱歉,你如果饿了,想吃什么交代爱德华,不用等我。” 沈劭祈进会议室前,给安托万发了一条信息。
安托万倒是不太饿,他回了一条信息:“不用担心我,你也记得先吃点东西,别饿着了。”
再简单不过的一句话,甚至可能只是无心之语。但是沈劭祈的脚步却顿住了。
跟在他后面的两个助理不明所以,也只好跟着紧急刹车。
上司杵在会议室门口,似乎有点走神,薛窈只好出声:“boss?”
沈劭祈收起手机,连脸上的神色一并收起:“进吧。”
薛窈这才赶紧上前帮他打开会议室的门。
说来可笑,他一个跨国私募集团的总裁,手下直属员工两百多名,若要
喜欢流浪者之歌请大家收藏:(m.66dshu.com),66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