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明是美梦。”叶鸯道,“喜极而泣,你懂不懂?”
江礼张口,好像还想追问什么,却忽地想起还有一碗冒着热气的药。药务必趁热喝,因为它越凉越苦,并且有损药效。
叶鸯受不住苦,江礼便给他买了包糖。他含着糖块,腮帮子有规律地鼓动,仿佛山间的松鼠。
皱着脸消灭掉一碗药,叶鸯艰难地做出几个吞咽动作,压下那股呕吐的冲动。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再者,倘若因为少喝一碗药,而生出旁枝末节,岂不是吃了大亏?
方璋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这时候正倚着门框,抱臂旁观叶鸯的精彩脸色。他不似江礼那般纠结,更不似叶鸯这般紧张,瞧见叶鸯被那碗苦药刺激得直想吐,竟然还吹了声哨。
“你干什么?”叶鸯没好气地问道。
“恭喜恭喜恭喜你呀——”方璋涎着脸摸进屋内,在叶鸯腹部揉了一把,“你若生个孩子,他该叫我伯伯。”
“放你娘的屁!”叶鸯满面怒容,拍开他的猪蹄。
☆、第90章
将近十年过去,早已化作焦土的北叶连最后一点痕迹都被雨打风吹去,叶鸯把江礼带到这附近时,周遭的景物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短短两载,此地样貌又与那年不同,不知叶景川是否也注意到。
山中已没有狼嚎回荡,仅剩下鸟鸣啾啾。那匹狼本就是江夫人豢养之物,她不在这里,她的狼自然不会出现。江礼与她起冲突的那日,她便离开北叶故址,携暗卫南下,返回她的家乡。
由于牵挂母亲,江礼对周遭事物的兴趣衰减,无论是花草树木还是飞禽走兽,一概吸引不了他的注意。然而叶鸯手中那东西叮叮当当晃得极好听,纵使江礼的心飞到了别处,眼睛还要往他那里飘。
飘着飘着,总算看清叶鸯手里提了什么。黄灿灿的一大串,全是被穿在一起的钥匙。江礼并不了解钥匙的用途,只是看叶鸯带着它们往山上走,觉得十分怪异,因而问道:“这山间莫非有人居住?”
“此处荒芜数年,附近又发生过灭门惨案,怎会有人居住?”叶鸯回身,冲着江礼亮了亮他的“爪子”,露齿一笑。
江礼这才想起自己身在何方,尴尬地咳嗽一声。
越往山里面走,杂草就越茂盛,它们肆意生长着,狂妄得过了头,竟让人从中瞧出几分诡异。叶鸯止步,短暂停留,指着一丛足有半人高的草说:“你可知道它为何能长得这样高?”
“兴许是因为土质肥沃……又或者它原本就能长到如此高度。”江礼恹恹地回答,不准备猜谜语。
“那你可知晓此处土壤肥沃的缘由?”江礼应付完一个谜语,叶鸯居然还有下一个谜语给他猜。
这回江礼被问住了,老老实实地摇头。
叶鸯露出阴森森的笑容,江礼打了个哆嗦。
本不该接他的话茬。在这般氛围下,他不可能讲什么好事情。
江礼没来得及阻止叶鸯,眼睁睁看着他拨开杂草。
草丛里歪歪斜斜躺了一具尸体。
“……”
此地土壤肥沃的原因,大约是找到了。
仿佛吞了苍蝇下肚,江礼的脸色精彩纷呈。
叶鸯却哈哈大笑,蹲下去拨弄那具尸体的脚尖。
尽管尸体没有知觉,不会抱怨,但江礼认为,给予逝者应有的尊严,是有教养的表现。此人死于非命,本就很惨,倘若发现他的人没有将他好好收葬,而是侮辱他的遗体,那岂不惨上加惨?
江公子摸着良心踌躇片刻,想劝叶鸯挖个坑,让这倒霉蛋入土为安,哪想刚迈出一步,本该无知无觉的尸体竟然开始动弹。
一刹间,青红黑白数种色彩交替在江礼眼前闪过,他的脸亦随之改变颜色。变脸的招数,他居然能够轻易学成,真可谓聪明绝顶。
草丛中的尸体一蹦三尺高,飞起一脚踹向叶鸯肚腹。他的面孔正对阳光,是以江礼识破了他的真身。
哪儿是死于非命的旅人,分明是看中此处凉爽,躺下小憩的方璋。
他居然也不怕蚊虫?!
江礼感到不可思议,又见叶鸯往自己身旁逃窜,忙不迭闪身躲过,继而拍出一掌,将其送到方璋身前。方璋抓到他,不敢下重手,唯恐把人打坏,只好黑着张脸,去捶他的右肩。
攥在叶鸯手里的一大串钥匙叮叮当当晃动起来,犹如被风吹过的铃铛。江梨郁近来很喜爱风铃之类的小玩意儿,为讨她开心,江礼给她买了一串,这时正挂在她的窗前。
再过几日,他们继续北行,风铃就要离开窗扇,转而住进马车。它是没有根的东西,光会跟着风晃,跟着人动,要让它自己决定去留,它无法做到。
“我叫你在山上等我,你怎钻进草里?想喂野兽还是想喂蚊子?”叶鸯咂咂嘴,替江礼问出了他没敢说出口的问题,又说,“草里虫子可多了,你不怕挨咬,我可怕得很。你离我远一些,别把虫子招到我身上,我若生病,你负担不起。”
方璋身上带了师父给的香囊,无畏蛇虫鼠蚁,叶鸯说他,他勾起嘴角笑了笑,其中似乎暗藏了一点轻蔑,还有一点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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